| 网站首页 | 文章 | 论坛 | 怀念旧版 | 本站邮局 | 留言 | 证据学研究所 | PDF阅读器 | 
您现在的位置: 中国证据法网 >> 文章 >> 本站新闻 >> 文章正文 用户登录 新用户注册
评《双血型人》――何家弘侦探小说的妙处            【字体:
评《双血型人》――何家弘侦探小说的妙处
作者:郝周    文章来源:新浪BLOG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08-5-6    

评《双血型人》――何家弘侦探小说的妙处
         郝周

    早就耳闻著名法学家何家弘先生不仅在刑事诉讼法领域法学造诣颇深;而且写小说、写散文也是一面好手,丝毫不输给那些专门以文为生的作家们。一人能以有限之精力同时在两大领域扬葩吐艳,非有过人的才学和旺盛的创造力,殊非易事。何先生写过一系列以洪律师为主人公的侦探小说,《双血型人》(又名《疯女》)便是其代表作之一。小说主人公洪律师是一个有着福尔摩斯般的人物形象。他外表高大英俊,学识渊博,有着令人羡慕的美国法学博士学位;他对刑事侦探具有超常的天赋和非凡的洞察力,而且擅长逻辑推理,往往当人们被一系列毫不相干而又纷繁杂乱的证据和案情搞得一头雾水的时候,他总能以入情入理的分析和推理让人们膛目结舌而又不得不从内心信服。当然,洪律师也是一个有血有肉、有情有义的普通人,他有侠骨柔情,他大学时候的爱人――漂亮温柔的肖雪就经常让我们这位多情的洪律师魂牵梦绕,甚至在办案时候也经常想起。也许是好事多磨,一场小小的误会竞让这对才子佳人的缠绵爱情无疾而终!当然,让我们高兴的是,在承办一起11年前多奸杀冤案的过程中,随着隔膜和误解的烟消云散力,两人又破镜重圆。总算是守得云开见月明了。

    故事的时代和空间背景是多元的。1980年代初的黑龙江农村的农场和1990年代的北方县城两个不同的主要背景交错出现。甚至故事还穿插了一大段对文革时期东北边陲小镇知情生活以及兴安岭山区少数民族狩猎生活的精彩描述,这些传神的描述其实得益于作者早期知青生活的经历。故事讲的是11年前一位名叫李红梅的农村姑娘被人奸杀,公安机关将一名叫郑建国的青年作为嫌疑犯审讯问罪,后来经法院审判,郑建国被判处死缓,至――郑建中――郑建国的哥哥,也就是洪律师的委托人,委托洪律师为他的弟弟翻案,洗涮其罪名的时候,已经在监狱失去自由达11年之久。那么,郑建国为什么成为嫌疑人的呢?问题就出在带血的物证――一把水果刀上。侦查人员在李红梅被害的现场发现了一把带有血迹带水果刀和一个削了一半皮带苹果,而被害人李红梅的手上没有伤口,因此她不是削苹果的人。经检验,郑建国的血型与那把水果刀上刀血型相同,与受害人体内残留的精液的血型也相同。而且,更巧合的是,当时郑建国的右手食指上也有一处伤口。由于郑建国和李红梅家住住隔壁,而且郑建国是李红梅众多追求者之一,因此理所当然得被列为嫌疑犯。接着,经过稀里糊涂审讯、判决,郑建国就这样稀里糊涂地被送进了深牢大狱。要调查一件11年前就已经审结的发生在一个穷乡僻壤的命案,这对于刚刚开业,踌躇满志的洪律师来说,实在是一个不小的挑战。好在我们的神探是一位喜欢挑战而又精力充沛的年轻人,他很乐意地接受了当事人的委托。

    其实,读到这里,细心的读者凭直觉不难发现,这个案件的冤狱隐情是明显的。决定郑建国生死的证据竟然是依据现场残留的血迹的血型与嫌疑人的血型相同!有点医学常识的人都知道,血型相同的人何止千万!某一类人具有某一种血型,而不是某一个人是某一血型。如果要作刑事侦查上的“同一认定”的话,只能用DNA技术,而并非仅仅告诉人们一种可能性而已的血型鉴定!当然,对于那个东北边陲小县的公安局,而且是在1980年代初期,我们要求侦查人员用DNA技术说明问题实在是一个不合理的期待。但是,刑法的原则是疑罪从无,对于没有充分、确凿证据的案件应该撤案,对于无法证明其犯罪事实的犯罪嫌疑人毫无疑问释放。当然,法律的正义到达具体的案件的时候,总是要打一个不小的折扣,甚至完全违背法律的本意和初衷的情况也不足惊讶。经过洪律师一番艰苦的侦查、调查、取证,隐藏在事实之后的丑恶,操纵侦查的真正的罪犯终于漏出了冰山一角。这其中曲折的经历和令人疑窦丛生的细节对于我们的洪律师来说多少带有一点冒险带意味。他遇到了一系列神秘而又令他难以捉摸的人物。一名蓬头垢面,口中说痴的疯女;一名性情豪爽,行侠仗义的猎人;一位八面玲珑,胸有城府的县委副书记谷春山;还有几位一直对洪律师的侦查提供了不少卓有成效的帮助的人物,他们是法院院长,公安局长,刑事侦查队长等。与他们的交往和周旋对于洪律师来讲,确实是斗智斗勇的挑战!

    故事的结尾,当其他人正面对越来越多离奇不可思议的情节而纠缠得如坠云里雾里,一筹莫展的时候,我们的洪律师,这位有着深厚法律知识、娴熟侦查技巧、过人的推理能力的“不亚于福尔摩斯”的大侦探,在一个正为案情的扑朔迷离而苦恼的院长、局长、侦查队长都在场的恰当场合,有条不紊地向人们表达了他对整个案情事实的推理和洞悉。听完他的推断,在场的人们和故事的读者们一下子顿时觉得拨云见日,茅塞顿开。经过洪律师的层层点拨,以前看上去毫不相干的事实,离奇的情节,匪夷所思的疑点,再一眼瞅去,竟然一下子变得那么联系紧密、合情合理、而又不言自明。这就是大侦探的魅力和过人之处。出乎每个人意料之外的是,真正的凶手却是那位给人留下精明能干、作风正派的正面印象的县委副书记谷春山!不过,作案的当年,他还是一名公安局的小科长,当他犯下丑恶罪行之后,他利用自己手中的权力千方百计地为自己掩饰,并且处心积虑地设置阴谋陷害于人。于是,老实木讷的平民百姓郑建国便成为了可怜的“替罪羊”。抛开实施奸杀犯罪行为不说,这又无疑是一桩所谓的“人民公仆”利用人民授予的权力侵犯人民权利的罪恶勾当。对于官员来说,还有什么行为比利用手中的公权力,假为民服务之名,行陷害人民之实的行为更加罪恶深重的吗?!
   
    尤其让人唏嘘不已的是书中结尾洪律师对于人性的一番评论:“从人生的角度来看,好人与坏人之间并没有不可逾越的鸿沟,或者说好人和坏人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尤其是当一个人的内心带有人性中较多非善良的一面而又不能克服当时候,很容易成为罪恶之源。而故事中谷春山的性格是“他不关心别人,既不会因为自己欺骗了别人而感到羞耻,也不会因为自己伤害了别人而感到烦恼。”于是,一个常态下的好人在特定的情境下自然不自然地跨入邪恶的一步。谷春山奸杀李红梅并非其预谋已久,更非是想着杀人灭口,甚至他强奸李红梅也是临时起意。在这一切发生之前,他并不是一个坏人。但是,他的内心却带有人性中非善良的一面。然而,当在一个月黑风高之夜,他失手用被子捂住被其强奸的李红梅而使其窒息而死后,他逃匿了。接着,他为了掩盖自己的罪行,又一步步地陷了进去,毁灭证据,陷害他人,终至丧心病狂,对唯一的目击证人再下毒手。从谷春山堕入罪恶之渊的轨迹,我们更深刻的体会到“多行不义必自毙”到古训,但是我们也更真切的感受到了人性的复杂多变。从一般意义上来讲,一个好人意味着,他为了社会或者他人的需要而抑制或者牺牲个人的利益,而抑制个人的利益或者需要并不是一件轻松愉快的事情。尤其当一个人的内心本来就被自私之念所充斥的时候,一旦出现了涉及个人与社会利益取舍的情形,道德缺失者和罪犯的距离往往只有一步之遥。
   
    对于人性的感叹和探讨也许不免显得沉重;但是,我敢保证,阅读这本小说一定会是一段愉快的阅读经历。你会被作者曲折动人的文笔所折服,会被跌宕起伏、引人入胜的情节所吸引。感谢作者广博的社会阅历,深厚的法学知识,娴熟的文字功底,让我们能够享受这样精彩的阅读大餐。当然,无瑕之玉毕竟罕见,这本小说的语言,尤其是前半部分尚欠琢磨锤炼,一些地方的遣词用句有失精到;一些情节本应该穿插一些人物神态描写,这对小说意境的丰富和人物形象传神可以起到画龙点睛之效。

文章录入:许明    责任编辑:许明 
  • 上一篇文章:

  • 下一篇文章: 没有了
  • 发表评论】【加入收藏】【告诉好友】【打印此文】【关闭窗口
    最新热点 最新推荐 相关文章
  • 怪梦终结:执政党人的思想解

  • 怪梦升华:官本位、金本位、

  • 怪梦演绎:社会成就感均衡论

  • 怪梦链接:从“暗赦贪官”到

  • 何家弘教授新文集出版

  • 怪梦延伸:开创反腐败的新纪

  • 怪梦解析:反腐败的“次佳”

  • 《一个怪梦:大赦天下贪官?

  • 一个怪梦:大赦天下贪官?

  • 何家弘作品集·犯罪悬疑小说

  •   网友评论:(只显示最新10条。评论内容只代表网友观点,与本站立场无关!)